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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捐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个人接受的捐赠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企业接受捐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个人接受的捐赠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明确一下,企业接受捐赠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需要分情况:1、若是企业接受的是股东捐赠的,并且协议约定是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这样的捐赠实际是投资,会计处理上计入: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若是企业接受的是股东捐赠的,并且协议约定不属于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这样的捐赠,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若是企业接受的是非股东捐赠的,这样的捐赠,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即视同股东资本性投入,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个人接受的捐赠不属于个税征税的范围项目,原则上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有些情况下的捐赠是需要缴纳个税的(比如个人接受房屋捐赠),而且目前部分税务局针对捐赠也有征税的规定,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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