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税政策出台后,小编根据政策做了很多解读,例如→新政!季度45万免税政策,千万不要这样处理了……
然而,有一部分同学仍然对一些政策抱有疑问,比如3%减按2%的,3%减按0.5%的,5%减按1.5%的能不能享受这次免税优惠。
这次,小编将从这些政策的角度做下分析!
3%减按2%征收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建议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 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公式(按照归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的规定):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减按0.5% 相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进销的纳税人销售起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及解读) 公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注意: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注:截止到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到期 公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5%减按1.5% 相关政策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财税[2016] 36号规定) 公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相关政策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9号公告以后的征收率变动政策,都按上述原理计算销售额 综上所述:3%减按2%的,3%减按0.5%的可以,5%的不可以(仅供参考)。 来源:会计学苑、二哥税税念、国家税务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