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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中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时点和方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担任主讲人,解读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中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时点和方式。


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中小微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其中,中小微企业通过手工申报的,填报预缴申报表时,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相应的优惠事项及固定资产优惠情况。如,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在“项目”列次填写“中小微企业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并在1列至6列填写享受优惠的资产情况及优惠情况。


  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无需手动填写。对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将适时进行修订,全面体现12号公告规定的政策内容,请大家予以关注。

  

  考虑到2022年1月1日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发布之前,中小微企业已经购置了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的情况,为了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12号公告明确,中小微企业可在以后预缴申报、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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