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 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应税 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 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 按年申报缴纳。
综上,你公司作为北京企业,按年缴纳营业账簿的印花税,2023 年2月由于股东增资导致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增加的营业账簿印花税, 应自2023年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
小颖言税、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小陈税务08、涛哥说税、三洗后税、大成方略